查看原文
其他

拒不申报土增税,定性偷税罚款超622万


<点击图片即可下单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深税三稽告〔2023〕723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关于向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点击学习:房地产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超过追罚期免除罚款数千万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7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 2023〕 90 号

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581):

我局拟对你( 单位)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 违法事实及证据

1.查明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开发的***花园项目自 2005 年 11 月起共取得房产销售收入 104,302,423 元。2022 年 8 月, 你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通知申报土地增值税而拒不申报, 造成少缴土地增值税12,459,752.75 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的规定。

2.证据指向

上述违法事实, 有以下证据证实:税务文书邮寄及公告送达记录、征管系统资料、 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调取的清算资料等。

(二)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你公司经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造成少缴土地增值税的行为定性偷税, 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2 年 8 月土地增值税 12,459,752.75 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6,229,876.38 元。

以上拟罚款合计 6,229,876.38 元。

二、 你( 单位) 有陈述、 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到我局进行陈述、 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 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 申辩的, 视同放弃权利。

三、 若拟对你罚款 2000 元( 含 2000 元) 以上, 拟对你单位罚款 10000 元( 含 10000 元) 以上, 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你( 单位) 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 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 签章)
2023年 7 月 12 日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税乎网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还望谅解;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文章观点仅供探讨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引导意见。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如需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金穗源!

— 更多提升(点击彩色字体查看原文) —

专题汇编实务难题
全国土增政策集锦成本分摊
土增26个争议专题收入确认
小白学土增拿地风险
土增精选答疑土增清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